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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马延辉 开除公职处分决定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2 15: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马延辉,男,身份证号:530103196504******,系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马延辉犯诈骗罪,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马延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马延辉身为人民教师,无视国家法律,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和中共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延辉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通报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2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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